近日,武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琳代表县检察院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专题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武宁县检察院立足县域发展,打造“检察蓝”守护“山水绿”先进文化品牌,聚焦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5件,开展磋商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5份,诉前整改率为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9件,法院判决支持率为100%,追缴生态修复赔偿金160余万元。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武宁县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行权,在安排部署、机制完善、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努力打造武宁公益诉讼检察特色品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拓案源。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的社会知晓率。积极推动将公益诉讼宣传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和党校学习培训范围,提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益诉讼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六进”、庭审旁听和典型案件以案释法等活动,讲好公益诉讼故事,增强宣传实效,发动和鼓舞群众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扩大案件办理规模。
二是进一步能动司法创新谋实效。强化能动履职,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探索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重点案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见证参与,确保案件得到实质性整改;加强“等”外领域案件探索,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创新性和开拓性;注重典型案例的办理和培育,以案为鉴、以案说法,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指导一片的办案效果。
三是进一步凝聚合力以“我管”促“都管”。检察机关要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吹哨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特点,全面落实与行政机关情况通报、信息共享、专案会商、协同办案、培训交流等工作机制,提高公益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下一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继续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融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奋力描绘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武宁画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