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非法狩猎案在武宁县宋溪镇塘畔村公开审理,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余思康出庭支持公诉,当地群众到现场参与旁听庭审。

在庭审现场,检察官进行了严谨完整的举证质证,足以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时,检察官创新性地以宣传手册现场普法的形式宣传了非法狩猎对自然生态的危害,告诫在场群众共同履行保护“绿水青山”的公民义务,更好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种巡回法庭的举措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法规“温度”,主动延伸检察“便民线”,是让“坐在办公室办案”转变为“俯下身子一线为民”的生动实践,普法暖民心的行动也展现了武宁县检察院“忠诚,为民,崇法,惟新”院训的责任与担当。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对现场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现场解答群众法律方面困惑,群众表示进行普法教育非常重要能够帮助他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下一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送法进乡等活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环境,以“检察蓝”守护“山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