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区域面积3507平方公里,总人口为40余万人。九岭山逶迤南境,幕阜山绵亘西北,修江由西向东穿境而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4.04%,水域面积为289.23平方千米。境内有浩瀚百里、绿岛如莲国家级自然生态风景区庐山西海;有峰峦叠翠,被称为“百里芙蓉帐”的武陵岩森林公园。山川秀丽,风光旖旎的武宁也是近代革命将军李烈钧、红军名将李屏仁的故乡,中国林权改革春风的发起地。2007年,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在此考察时亲自题笔“山水武宁”。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热土书写着小城的历史,潜移默化地蕴育着一代代检察人。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庐山西海湖畔的协和大道62号,重建于1979年4月。现代化的技术大楼主体为六层全框架式结构,大楼高21米,主体结构面积共3800平方米,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建有案件受理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接访室、公开听证室等办案工作区,实现了数字化、规范化管理。现有在编干警35人,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设有巾口检察室,单独设立司法警察大队。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树立检察工作新理念,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自恢复重建近五十年来,先后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的表彰,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十五次被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控申部门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创建的民行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一院一品”建设十大精品。
近五年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颁发的“集体嘉奖”,连续4届获评“全市先进检察院”,荣立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等多项荣誉,共有15个集体奖项、51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武宁检察人正用行动诠释着检徽的荣耀。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优良传统,立足武宁、放眼长远,全面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责,着力打造“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示范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院,“功能齐全,保障有力”基层建设示范院,全力唱响“忠诚、务实、担当、创新”的“检察蓝守护山水绿”先进文化品牌,努力为“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