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食品安全督查开始!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9月7日至10日,武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检查现场
本次联合检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江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钟卫东带领检察干警,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起深入学校,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台账和存储管理、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厨房卫生设施配备、餐具清洗消毒、每日食品留样、学生就餐分餐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在检查中对个别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差、餐具消毒不彻底、食堂员工穿戴工作服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及时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每日对食堂所有与食品相关的的设备设施、加工场地都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材。
二要严把食品安全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食材溯源、加工操作、餐厨处置、消毒保洁管理制度,严禁采购不合格食品。
三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要积极引导师生分时段就餐或分散就餐,以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和优质可口的健康食品,保障师生复学期间的食品安全。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联合检查,督促各学校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加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武宁县检察院将继续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力协作,为全县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健康的就餐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检察学习课堂:“四个最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