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城区内有两处窨井盖缺失,两处窨井盖破损严重。为保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检察院将此情况立案审查。
2020年12月31日,县检察院赴县住建局,就如何加强窨井盖监管召开磋商会。会上,办案检察官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的主要精神,通报了此次调查情况。与会双方就案件事实、监督内容、整改方式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磋商会后,县住建局立行立改,两日内便将存在问题的窨井盖全部整改完毕,并且加强了日常对市政建筑的巡逻检查。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通过召开磋商会的方式,不仅能节约公益诉讼的办案资源,也能更快推动行政机关迅速整改,使受损公共利益尽早恢复。此次案件从办理到整改,时间虽短但成效显著,体现了武宁检察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的检察态度,努力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