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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退捕,武宁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1-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省委关于做好长江干流西段、鄱阳湖、修何干流和水生生物保护区等重要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督力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武宁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我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一是积极摸排梳理我县近年来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及渔政案件,发现我县每年均有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及渔政案件发生,渔业资源一直处于被侵害状态,渔业资源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二是联合武宁县农业农村局针对我县渔业资源保护情况展开联合检查,经调查发现,我县沿修河流域乡镇重点水域无禁捕警示标识、河面仍停留捕鱼船筏等问题。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普法责任,保护渔业资源。近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渔业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群众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次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展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及法律依据。与会听证员针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查看,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禁捕退捕工作涉及民生,同意向职能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希望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做好广泛禁捕退捕宣传工作,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被建议单位表示,将尽快在沿河重点区域设立禁捕警示标识,加大非法捕捞案件的打击力度,多措施并举保护我县渔业资源。

 

在此次渔业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广泛听取了各方建议与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和强化生态资源保护监督的担当作为。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引入公开听证制度,有助于推动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后续该院将对专项监督工作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调查,为我县渔业资源保护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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