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后,武宁县检察院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用心用情呵护群众衣食住行。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武宁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益诉讼履职纪实
起因
2月底,武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一次加油中发现,该加油站在加油机旁提供便携式二维码,便利顾客使用手机扫码支付油款。
发现线索后,检察官积极组织,带领办案团队开展专项检查。经调查发现,武宁县辖区内有多个乡镇的加油站存在在站内加油机旁边及附近提供便携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便利顾客使用手机扫码付款。
手机扫码支付服务,本是一项便民举措,却因为忽略了加油站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给顾客、加油站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油品属于易挥发物品,加油站工作人员在使用加油枪为车辆加油过程中,油品很容易挥发出来,形成大量的可燃气体。而在加油站工作区使用手机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射频火花,引燃空气中挥发的可燃气体,从而引起爆炸等安全事故。加油站属于人流量密集区域,一旦发生爆炸后果无法想象。
检察建议送达促安全
为保障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3月31日至4月2日,武宁县检察院及时向有监管职责的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和各乡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各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加油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保障辖区内加油站的安全生产。
检察官安全提醒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第9.0.2条规定“站区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移动通信工具。易燃、易爆区域内,严禁使用手机、BP机,严禁摄相拍照。”温馨提示:加油时请注意安全,不在加油站工作区内使用手机,手机支付请移步加油站的便利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