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近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与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意见》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的,应及时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实现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实时共享。
《意见》同时就建立沟通联络、专业性知识支持、跟进监督、业务交流等工作机制进行了规定,开拓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方面的思路及方法。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消费者最基本、最重大权益保护。武宁县院将以此次协作机制的签订为契机,立足法律监督本职,注重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共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