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武宁生态强县建设。近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对辖区内河流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某镇辖区的一处河道内堆积大量的废弃泡沫、彩钢瓦及其他垃圾。河道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问题的存在对河道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行政单位沟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河道垃圾,同时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工作,加大河道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切实保护好辖区河道水生态环境。
下一步,武宁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辖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山水武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