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
普法宣传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
值此“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武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县新建材市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讲解等形式,向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和宣传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鉴别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并就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疑问,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30余份,接受咨询4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也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了解,有利于营造群众参与推动社会治理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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