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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助力耕地保护”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12-28  作者:  新闻来源: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助力耕地保护”新闻发布会



12月19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耕地保护新闻发布会在县新闻发布厅召开,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萍作主题发布,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发布人回答记者提问。

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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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萍表示,公益诉讼检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结合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开展的“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省检察院“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加强耕地保护专项检察监督,共办理耕地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份,以上检察建议均被行政机关采纳,并在法定期限内回复。


2023年5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莅临武宁调研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8月2日,县委书记洪碧霞作出批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8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9月26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一行到武宁调研,对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耕地保护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


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积极的成效,依托办案撰写的《武宁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护航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采用推广;拍摄的新时代检察官讲办案故事《还广袤农田“绿装”》荣获“江西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故事”;办理的督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公益诉讼案入选江西省检察院耕地保护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闲置耕地监管公益诉讼案入选九江市检察院耕地保护典型案例。


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在办理督促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污染回收监管职责系列案中,办案团队走访全县54家农资店,通过查阅台账、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统计近年来辖区农膜、农药销售数量及废弃物回收情况。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群众面对面对话,了解回收监管难点、堵点,办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34件。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紧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统筹资金20万元,统一购置回收桶2000余个;通过科学增设行政村与田间地头回收装置,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回收网点。专项活动中,相关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召开动员部署会6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回收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19.4吨。


二是检察公开听证凝聚整改共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处置工作涉及全县辖区,整改难度大;且部分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较大危害性,回收处置专业性较强,需要多部门协同履职。为凝聚共识,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形成整改合力,武宁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保证听证的客观公正与专业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农业技术专家担任听证员,并特别邀请公益诉讼观察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听证。听证会就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回收处置工作的必要性,各行政机关职责等事项开展听证。经过农业技术专家解释废弃农业投入品不按规定回收会造成的危害,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阐述主管行政机关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与会各方就回收处置工作的紧迫性达成共识。听证会结束后,检察院结合评议意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三是联合回访做实案件“回头看”。行政机关整改回复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回访。经现场回访,辖区内已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回收网点,实现行政村和农资店暂时存储,乡镇政府回收转运,县级统一存储处置的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人民监督员表示,受检察机关邀请参与案件回访,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了社会参与度。武宁县检察院通过联合回访,听取受邀群众代表建议,将其作为案件是否能进行结案处理的参考要素,综合考量检察建议取得的实际成效,确保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凝聚人大、政协监督与检察监督合力。检察院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同时,率先在全市与县人大、政协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主动对接人大、政协机关,将涉耕地污染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从中梳理出耕地闲置线索3条。经研判后,将其转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通过调取卫片数据,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辖区内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占用农田发展林果业、修建农村道路、挖塘养鱼、种植苗木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武宁县检察院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督促5314亩闲置耕地复耕复种。专项监督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查7次、回访5次,共同督促行政机关对发现的耕地问题进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五是强化与行政机关沟通,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专项活动中,检查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与行政机关始终保持沟通联络,同步跟进监督落实。为畅通部门协作,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意见》,凝聚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农用薄膜污染治理。通过向行政机关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建立人员共享和交流培训机制,互相通报涉耕地保护等关系到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信息,畅通信息渠道,维护公共利益。


六是强化宣传,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田间地头宣讲等形式,结合“双提升”下乡普法宣传活动5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册600余份,向群众普及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危害,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强化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意识。《凝聚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合力守牢耕地红线》《武宁县院以“检察建议+”办案模式助推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处置》《强化耕地污染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信息稿件,被省检察院内网平台采用。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制作《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弃农膜回收处置专项行动展播》,《检察蓝守护山水绿》文化品牌专题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还广袤农田“绿装”》等宣传视频,通过院微信视频号、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进行展播。相关《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再“流浪”》系列稿件被《检察日报》《人民网》《江西人大》《江西政法网》等媒体采用。


今后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耕地保护检察监督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落细,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公益诉讼工作,为山水武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答记者问

1.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公益诉讼江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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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时斌:

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检察公益诉讼赋能。同年10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方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自2022年开始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纳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由江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022年是“公益诉讼江西行”启动年,聚焦老百姓关注的“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等违法问题,开展“为百姓健康筑牢防线”主题活动,推动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为人民群众筑牢健康安全的司法防线。


2.记者提问: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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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时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推新时代江西省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和谐江西”建设特色品牌,2023年2月28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方案》。方案要求,2023年以“守住耕地红线”为主题,继续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涉及耕地违法行为,以能动履职确保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做出积极贡献。


3.记者提问:为了推进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县检察院做了哪些有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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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黄玲:

根据省检察院“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先行先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行动。2022年,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耕地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并向县人大呈送专题调研报告。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各乡镇政府,合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实现行政村和农资店暂时存储,乡镇政府回收转运,县级统一存储处置的三级回收处置体系。

二是根据南京督察局反馈问题,开展督促整治耕地闲置、“非农化”、“非粮化”行动。以机制创新为载体,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在全市率先与县人大、政协会签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并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库中梳理出涉耕地闲置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开展专项调查,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耕地抛荒等“非农化”、“非粮化”,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

三是开展废弃农膜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23年,把废弃农膜污染防治列为一把手工程,经调查13个乡镇,发现各乡镇种植园都存在废弃农膜污染耕地情况。经公开听证,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所取得的成效如下: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统筹资金20万元,统一购置废弃物回收桶2000余个,通过科学增设行政村与田间地头回收装置,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回收网点,引导农民群众回收。专项活动中,相关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召开动员部署会6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共计回收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19.4吨。

针对耕地抛荒等“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县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工作组下沉至各乡镇开展工作,摸排发现的5314亩闲置耕地已全部复耕复种。调查发现的20个“非粮化”、“非农化”问题,行政机关也相继整改完毕。


4.记者提问:近年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今后将有什么举措推动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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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黄玲:

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检察履职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落细,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根据最高检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服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二是持续深化与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协作配合,凝聚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监督合力,共同守护耕地红线,助力保障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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