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介绍了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及检察院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一、“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排除各方面对司法活动的违规干预、不当干扰,确保公正司法,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为了将“三个规定”更好落实到位,2019年8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0年4月,最高检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
“三个规定”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设计。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积极推动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请社会各界支持、监督,持续、更严、更加自觉地落实好“三个规定”。在此,非常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和大家的支持,来帮助我们总结和改进工作。
二、开展情况及成效
自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以来,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支持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办案,切实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主动性。每月按时、按要求对打听过问案件等重大事项做到应填尽填,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2024以来,截至11月,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7人次,其中院领导等“关键少数”填报24人次。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三个规定”在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得到有力落实,配套机制更加完善,检察干警严守“三个规定”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拒绝、主动记录、主动报告的情况落地生根、蔚然成风,形成了防止干预司法的良好氛围,在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司法公信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公正廉洁的司法服务,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思想认识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干警大会等多种形式,将“三个规定”的学习纳入干警学习计划,研究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同时,不定期进行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干警在对照检视、深刻反思中增强免疫力,筑牢思想防线。充分利用各种检察培训,对“三个规定”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引导检察人员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记录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
(二)细化责任分工,发挥引领作用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先后多次对记录报告工作提出要求。院领导带头模范执行记录报告制度,认真负责填报有关重大事项,并对“零报告”的部门进行督促指导。通过定期督促、约谈提醒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有力推动形成“三个规定”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狠抓制度执行,确保落实到位
建立专人负责机制,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要求,设立数据专管员负责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管理,密切监测每月填报情况,确保报送过程、内容严格保密,消除干警思想顾虑。持续落实月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记录报告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前的审查机制,制定《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选拔培养机制实施意见》,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内容,通过严格制度确保“三个规定”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电话彩铃等方式,广泛宣传“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定期向社会公开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同时,通过召开宣讲会、深入基层普法等形式,大力开展实地宣传,面对面向公众讲解,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监督,积极营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打算
自2019年8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来,检察人员更加注重规范检察办案等行为,“逢问必录”的合力也逐步形成,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得到有力维护。我院将一如既往地保持耐心、保持韧劲,常态化推进以上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落实“三个规定”为切入点,抓好队伍建设这篇大文章,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下,必将进一步促进我们坚持凡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件件事事登记、报告,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职,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以勇于自我监督促进高质效办案,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