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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目录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从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院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我院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47人,工勤编4人),2016年年未实有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40人,工勤编4人);退休18人,临时工11人。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777140.6元,其中上年结转1440000元,本年收入7337140.6元,比上年度降低8.7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上级办案补助减少。

   本年收入7337140.6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8777140.6元。其中本年度支出7887140.6元,较上年度减少了3.13%,主要原因是协助办案经费减少,结转下年890000元,较上年度下降了38.9%,主要原因是弥补了本年度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经费的不足。

   本年支出7887140.6元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043609.6元,占76.63%,项目支出1843531元,占23.37%。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67100元,决算数为7887140.6元,完成年初预算111.6%。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04900元,决算数为7819987.6元,完成年初预算104.2%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及医疗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200元,决算数为67153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按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30500元,决算数为6043609.6元,完成预算数的97%,主要原因为商品及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1600元,决算数为1843531元,完成预算数的137.42%,主要为办案经费增加。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5000元,决算数为319661元,完成预算数的80.9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2.32%。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00元,决算数为156000元,完成预算的78%,决算数较去年下降26.03%,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000元(包括所有执勤执法用车),决算数为163661元,完成预算的83.93%,决算数较去年下降了18.43%。主要原因为:车改后车辆减少,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按照县财政局2016年预算下达的有关数据和2015年际完成数据的基础上来编制年初预算,收入和支出的预决算数差距均不大。

(一) 收入预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预算数为8172100元,决算数为8777140.6元,决算数增加了605040.6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增加,其它收入减少。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7067100,决算数为7337140.6元,增加了270040.6元。主要为:(1)人员经费预算数为5484300元,决算数为5742859元,增加了258559元,主要为增加调资及调标;(2)公用经费预算数为1515600元,决算数为1395600元,减少120000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减少(财政每年按人均3万元保障公用经费),公车减少 ;(3)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67200元,决算数为67150元,减少50元:(4)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支出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131531.6元,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提高;(5)其它收入年初预算为305000元,决算数为0元,减少305000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没有协助办案经费;(6)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数为800000元,决算数为1440000元,增加640000元,主要原因化债资金目前没有启用。

(二)支出预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支出预算数为8172100元,决算数为8777140.6元,决算数增加了605040.6元,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按支出经济科目类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7887140.6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9324元,决算数为4386367.6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多支出497043.6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预算数为1343052元,决算数为1731274元,增加了388222元(主要为调标及职级普升);津贴补贴预算数为1280760元,决算数为1326127元,增加了45367元(增加了法警津贴及职级并行津贴);13月奖金预算数为111921元,决算数113218元,增加1297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数为210000元,决算数为429697.6元,增加了219697.6元(主要为社保缴费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为943591元,决算数为786051,减少了157540(预算时多做了单项奖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9920元,决算数为1388798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少181122元。1、办公费预算数为141500元,决算数为194065元,决算数增加了52565元,主要原因为日常耗材增加;2、印刷费预算数为20900元,决算数为44277元,决算增加了23377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档案室重新印制了规范性档案用品;3、水电费预算数为85120元,决算数为91512元,决算增加了6392元;4、邮电费预算数为84600,决算数为109979元,决算增加了25379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科级职数以及院内光榄费用;5、差旅费预算数为430000元,决算数为131518元,决算数减少了298482元,主要原因为办案出差少;6、维护费预算为150000元,决190265元,增加了40265元,主要增加了大楼东面钢化雨棚及墙体维修没有列入预算;7、会议费预算数为10000元,决算数为36746元,增加了26746元,主要原因为去年3月上旬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会议在武宁召开;8、培训费预算数为48000元,决算数为59800元,决算增加了11800元,主要原因为今年出省培训增多;9、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0000元,决算数为156000元,决算减少了44000元,主要原因为控制了公务接待次数及标准;10、工会经费预算数为61000,决算数为59730,决算减少了1270元;11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95000元,决算数为163661元,决算减少了31339元,主要原因为公车减少,严格控制公务用车;12、其它商品及服务开支预算数为143800元,决算数为151245元,决算增加了7445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为1312856元,决算数为1314275元,决算数增加1419元。1、退休费预算数为785700元,决算数为734447元,决算减少了51253元,主要原因为有一名退休人去世;2、助学金年初预算6000元,决算数为123000元,增加了117000元,主要为院内在职研究生学费;3、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406100元,决算数456828元,增加50728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每人相应调高了标准;4、生活补助、特情人员奖金、医疗金年初预算为115056,因没有发生此类费有决算为0。

4、其它资本性支出预算数为800000元,决算数为797700元,决算减少了2300元。和年初预算基本相符,主要构置了执法执勤设备、侦查诉讼设备、检察长远程接访系统以及其它办公信息化设备。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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