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院2023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准逮捕158人,不批准逮捕47人;依法提起公诉445人,不起诉20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占比93%,量刑建议采纳率99.3%;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平均办案时长从17天缩短至15天。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监督立案17件,监督撤案率全市第一,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提升10%,采纳率100%,提质增效促共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3件,位列全市前列,相关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意见同比增长50%。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工作,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达100%。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件,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133%,促进解决“执行难”,加大民事执行案件和解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为弱势群体维权解困,办理我县首例反家暴支持起诉案,帮助农民工、妇女及其他困难群众挽回劳动报酬、赔偿款63万余元。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非诉执行为监督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行政执法小专项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促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规范办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有序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意见52份,行政机关100%采纳,切实防止“不刑不罚”;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3份,回复率100%,助力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与县司法局的协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2件,同比增长3倍,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份,回复整改率达100%。全市率先与县人大、政协会签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助推“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走深走实;主动对接行政机关,推动解决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20余个,5000余亩闲置耕地复耕复种,助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经验做法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食品药品领域持续发力,紧盯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在全省首次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专家咨询功能助力案件办理,根据专家意见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有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化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们的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仍有差距;二是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还需加力,检察人员办案专业能力仍需增强;三是检察队伍素质与检察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在履职能力上还存在一定短板。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琳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县检察院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出台《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学习,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工作开展;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平台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确保理论宣传入脑入心。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奋斗姿态,聚焦“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目标,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