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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顺应发展新常态,为我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为生态建设、精准脱贫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生态建设保驾护航。继续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野生动物,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案件8件8人,提起公诉16件19人。结合案件办理实际,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如在办理张某盗伐林木案中,督促张某与受害人签订《被盗山场补植护绿协议》,保证生态修复效果。加强沟通交流,侦监、公诉与民行等相关业务科室到环境保护各职能单位,逐一开展座谈交流;建立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在林业局设立林业检察室,力促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服务和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略。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略,选派工作队,驻村入户参与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为挂点村自筹扶贫资金17余万元;同时,全院干警集体走村入户,看望并慰问贫困户,了解困难情况,积极出谋划策,使扶贫政策真正惠及民生。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办理了戴某等4人共同贪污扶贫资金20余万元一案;同时,就扶贫资金管理、危房改造、低保资金发放等领域存在的管理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堵漏建制,如向泉口镇镇政府、杨岭村村委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促使他们更好地管理扶贫资金,一一得到反馈,取得了较好效果。

    用心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妨害信用卡管理,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14件17人,已审结并提起公诉9件10人。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年规划及“十条”具体措施,着力为经济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危害食品安全等“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与林业、渔政执法部门确立联络工作机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件1人。

    二、积极顺应平安武宁建设新形势,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投入平安武宁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严厉惩治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行为,全年批准逮捕126件152人,依法提起公诉203件258人。持续打击“两抢一盗”案件,批准逮捕抢劫、盗窃犯罪33件41人,提起公诉36件44人。着重惩治涉枪刑事犯罪,批准逮捕通过微信、淘宝网等网络非法制造、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犯罪3件3人,提起公诉4件5人。严惩侵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利益的犯罪行为,起诉强奸犯罪2件2人、猥亵儿童犯罪1件1人,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社会影响较大的溺亡亲生女儿一案的嫌疑人邓某,以及“万国窗帘杀妻案”的嫌疑人张某。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25人;对发生在家庭、亲友邻里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2件2人。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2人,本着教育、挽救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行为引导。

    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积极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努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全年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0件,办结40件,妥善处理了雷某控告亲属非法拘禁一案,化解了家庭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开展以案释法,向案件相关方送达说理文书99份,有效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积极顺应反腐倡廉新要求,继续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持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按照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加大工作力度,既努力查办大案要案,又继续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全年受理各领域职务犯罪线索20件,初查15件,依法立案侦查6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重视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对新车站新建工程、四小扩建工程等全程跟踪,确保工程优质、人员清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进单位、进课堂等活动,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讲授了以“把权利放在制度的笼子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课,为在党校学习的120余名村干部普及了职务犯罪预防相关知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效果,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管理缺失、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发案单位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把好招投标入口关,全年受理查询申请282次,出具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查询结果告知函564份,涉及272家公司、1823人。

    四、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件1人,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违法通知3件次。依法纠正漏捕2件2人,纠正漏诉2件2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批准逮捕8件12人,不起诉2件2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法院裁判错误的提出抗诉2件3人,法院已改判1件1人,张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中,二审法院将原判决有期徒刑9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

    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提出口头检察建议4次、书面检察建议3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向看守所发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6份,有9名在押人员被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大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力度,每月与司法局、公安局核对接受矫正、解除矫正、新入矫人员数量等,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的情况。开展对历年审判前未羁押但被判处实刑,却未得到执行情况的清理工作,经排查核对,督促将逃匿的雷某某抓获归案,并送往南昌女子监狱服刑,依法维护了良好的刑事执行秩序。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利用各类媒介载体,强化民行检察宣传,开展宣传讲座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全年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4件次;办理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6件,其中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民事审判违法情形4件,执行监督1件。

    五、积极顺应从严治检新举措,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从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履职行为,打造阳光检察,努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深入推进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队伍建设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查摆问题和不足,将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抓在平时、严在日常。提升队伍专业素质,选派2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鼓励检察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有3名检察人员获得法律硕士学位,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改善。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志愿服务队为社区捐赠图书80余册,积极开展“三八妇女节”走访和“六一儿童节”户外亲子等活动,营造和谐温馨工作氛围,凝心聚力促发展。2016年,我院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一方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年”活动,因地制宜组织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努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全年评查案卷201份,发现问题10余个,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评查标准进行了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确保规范司法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016年3月,我院被九江市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着力推进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充分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公开法律文书34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853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3条。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我院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发布各类重要信息280余条。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于职务犯罪拟作撤销、不起诉等处理的,申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1件1人,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就,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人员流失比较严重,导致有些工作开展困难,案多人少、一人多岗矛盾比较突出;二是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不够,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情况;三是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与监察体制改革相继推开,部分检察人员的思想出现波动。

针对面临的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切实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为目标,深入贯彻绿色、协调发展理念,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同时,完善与环境保护部门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等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和脱贫攻坚战略的部署,以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涉农、惠农、扶贫领域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依法严惩涉农、惠农、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雁过拔毛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三农”、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更好地维护和保障金融安全。

    二是更加注重加强平安武宁建设。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暴力、涉枪涉爆涉恐等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网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坚持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立足我院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完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更加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转变司法观念,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牢固树立权利义务思维、程序正义思维、规则底线思维。贯彻落实证据裁判要求,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认真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保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得到落实。更加注重对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保障,确保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从媒体披露的冤假错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是更加用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中央保持一致,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的学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管理检察人员严守纪律和法律底线,自觉将党纪国法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凝聚检察人员共同核心价值追求,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检察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良好文化环境,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建设检察文化活动阵地,完善对检察陈列室的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努力调动检察人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促进身心健康;开展廉洁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着力打造“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五是更加深入推进检察改革。2017年是检察机关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面临的任务繁重,需要克服的困难很多,我们将坚定信念,立足本院实际,积极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内设机构改革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检察管理体制;着手推进我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构建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建立起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队伍,做好司法行政人员的管理;着手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入额检察官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办案的要求,使入额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顺应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忠诚担当、认真履职,支持改革、严肃纪律,同时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证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履职尽责,为实现“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建设秀美富裕幸福的山水武宁”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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