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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山水武宁绿色崛起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的发展主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生态武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度重视,形成有效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生态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检察长和两名党组成员负责,抽调业务骨干,协调处理案件线索发现、分析、评估等工作。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形成案件线索有效流转、利用机制,检委办统一对线索进行初步审查,依据职能分类流转至相应业务部门进行分职审查,根椐审查结果发出检察建议,或者启动侦查监督,或者开展职务犯罪调查,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延伸触角,凝聚工作合力。推进“两法衔接”,形成执法司法合力,依托驻县国土局工作室,驻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检察室等职能机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就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达成共识,通过该机制,相关单位向我院移送涉生态检察案件线索5件。与法院联合开展乡村“巡回法庭”等活动,选取典型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将庭审现场搬至案发地,让群众参与案件审理,使群众切身了解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破环生态环境案件,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狩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案件6件11人,提起公诉17件33人。我院生态检察工作运行机制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探索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全面正式实施,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对《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了重要批示,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内网分别进行了报道。全年公益诉讼立案3件。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推动公益诉讼在生态资源环境和国家重大利益保护等方面取得更加实际的成效,致力为生态环境保护“撑腰”。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握百姓对幸福和谐的期盼,对清正廉洁的期盼,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全力推进平安武宁、法治武宁建设。

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百姓安居乐业。全年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01件695人,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50件200人,同比分别上升19%和31.6%,提起公诉256件340人,同比分别上升26.1%和31.8%,法院审结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起诉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寻衅滋事和开设赌场破坏法律实施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2件20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醉驾)和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2件45人,起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61件8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1人。

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2017年是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之年,面临职能转变,保持惩腐肃贪思想不乱、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的政治要求,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同比增长300%和100%,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全年发出预防检察建议8份;认真撰写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分析犯罪特点和原因,为党委、政府防控决策提供参考;派员到县国税局、清江乡等机关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知识讲座,收到良好效果;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把好招投标入口关,全年受理个人和公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183次,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549份,涉及单位176家、个人1010人。

加强监督力度,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6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以接通驻所检察专网为契机,升级保密硬件设施,配备加密机、屏蔽机柜等设备,强化驻所检察建设。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21件,就1名监外执行罪犯被立案侦查,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向原审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有效杜绝漏管、脱管现象发生。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办理民行监督案件14件,向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件,均得到采纳。

三、勇于担当责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迈进,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顺利实施,首批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16名,确定检察辅助人员22名,司法行政人员5名,88.4%的人员配置到办案一线部门,队伍更加专业化。举行员额检察官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通过表达誓言、尊崇誓言、践行誓言,彰显检察官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办案责任制落实,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等制度;实行扁平化管理,科室负责人不再行使案件审批权;入员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共办案103件。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服从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聚焦转隶这个关键任务,明确提出“三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态度境界到位、工作安排到位),认真做好涉转人员思想工作,院领导分别对涉转干警谈心谈话;积极配合做好涉转人员基本情况、综治、廉政等方面的摸底工作,协助完成对涉转人员的政治家访。对涉转的人、财、物给予全力配合与大力支持。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对转隶涉及的案件线索、办案设备及相关财物做好清理、登记造册工作,努力做到不留包袱、不留缺憾、不留后遗症。目前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涉检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工作。

四、注重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筑牢理想信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喜迎十九大”歌咏比赛;深入“生态文明帮创村”罗溪乡丰源村,通过宣讲座谈会、慰问困难群众等活动,将十九大精神宣讲到基层,将温暖送到群众身边。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成立机关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并做好选举工作,整理规范相关资料50余份,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县党建工作新要求,联系和协调相关单位成立樟树下社区“心连心”第一联合党支部,先后多次组织联合党支部成员单位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和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强化基层院建设。继续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活动,组织业务科室开展《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在内网开辟“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专栏;制作、张贴反映规范司法理念、体现检察职业精神的格言警句,精心营造规范司法的文化氛围。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通过拓展司法公开范围、丰富司法公开形式、健全司法公开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开工作水平,全年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58条,法律文书248份,程序性信息429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兴一行到我院开展调研时,对我院规范司法及司法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提升群众满意度。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以全省政法部门满意度测评为抓手,认真开展“访民情、促和谐”大走访活动,重点对社区居民和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当事人,开展面对面交流,累计上门走访3000余户。切实做好扶贫攻坚工作,先后投入扶贫资金20余万元,帮助贫困户种植油茶、扶持发展养殖户、开展金秋助学;在“七一”“九九重阳”等特殊节日,开展送米送油“暖心”活动。强化检察宣传,成立自媒体工作室,制定出台《武宁县检察院自媒体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微信公众号运营力度,设置形式新颖、内容多样的栏目,目前编发相关信息400余条。通过实施务实为民的举措,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特别是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细致、成果还不够显著;三是监督的方式和方法还需不断探索;四是人才流失的情况和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严峻。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构建“五大生态”、打造“三个示范”的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提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武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领悟十九大精神,为服务发展大局作出新贡献。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规矩人,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工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新型工业升级和推进旅游强县建设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着力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

二是全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公平正义提供新动力。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将检察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共同推进对公安派出机构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等问题;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全面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既注重纠正错误裁判,也注重强化对审判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行为的监督;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三是积极投入法治建设,为建设平安武宁创造新业绩。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认真研究检察环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更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宁;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是继续深化检察改革,为发挥监督职能提供新保障。不折不扣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考虑“办案与办事”两个层面,做好绩效考核的动态管理。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度,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和流转机制,推进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检察职能调整问题,探索建立与纪委、监察委工作联系机制,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五是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强化自身建设树立新形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开展“新作风新形象建设年活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建设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持续加大检察干警培养力度,为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的检察队伍而不懈努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为建设秀美富裕幸福的现代化山水武宁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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