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九十周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检察业务综合质效位居全市前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二,院扫黑办受到省检察院嘉奖,蝉联第十六届省级文明单位,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一、绝对忠诚扛牢政治责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前进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保证党全面领导、绝对领导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向县委、市检察院党组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清单》,及时主动报告重大事项10余次。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精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高位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多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召开支部学习交流会、党史专题讲座等50余次;组织到上汤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和安源、浏阳等革命老区开展学习交流,近距离了解革命历史;要求全体干警精读指定书目,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历史自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7大类举措,形成10余项长效机制,为民办实事100余件。
不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等,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决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二、聚焦重点服务中心工作,精准护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扎实落实高检院服务民营经济意见和省、市检察院服务“六稳”“六保”措施,优化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涉企案件,对涉案企业主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从宽处理,相对不起诉8人。如办理殷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时,了解到殷某开办的企业在疫情期间坚持不裁员、不降薪,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依法对其作不起诉处理。院领导带队走访对口帮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听取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发挥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职能作用,办结非公企业诉求6件,依法为一家资金周转困难的涉案企业提出延期缴纳罚金的建议,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真正做到为企业发展赋能。
倾力保护生态环境。落实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理念+社会化治理要求,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8件8人,起诉24件2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13人,追缴生态修复资金10万余元。开展“整治非法捕捞,保护庐山西海渔业资源”专项行动,针对打击非法捕捞警示标识缺失、群众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组织在庐山西海水域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该活动被评为“2021年江西检察十大新闻”。督促职能部门对县城五七林场环境脏乱等问题进行整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企业粉尘收集措施不到位、污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进行整治。
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药、种子等农资案件线索专项督查,办理非法侵占农用地等涉农领域案件5件6人,办理涉粮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庭审进乡镇、法治宣传进农户活动50余场,不断提升村民法治素养。按要求派出驻村第一书记,合理安排7名干警开展帮扶对接工作,拨付乡村振兴资金40万元。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办理15起司法救助案件,为家庭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三、不忘初心践行司法为民,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护佑民生福祉
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83件239人,提起公诉410件522人。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捕涉嫌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15件16人、起诉26件35人。突出惩治侵犯群众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批捕涉嫌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25件32人、起诉34件45人,依法批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件2人、起诉4件4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批准逮捕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35件61人,提起公诉28件55人。积极落实“三访”工作要求,派员参加全县各乡镇“三访”工作恳谈会,做到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
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注重发挥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效能,针对加油站存在违规使用手机、液化气站管理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向相关职能单位发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有力防范安全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开展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检查,与相关单位开展诉前磋商,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首次信访案件实施领导包案办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件,均按要求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有实体性回复”。
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理未检案件39件50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立案监督1起性侵未成年人案;积极探索帮教工作,与县善德社工服务中心共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100余次,努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正途。构筑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推动报告案例2件;开展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活动10余场,参与学生人数达2000余名;向9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召开“一站式”救助工作座谈会,与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等8家单位联合签发《关于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暂行办法》,“一站式”救助工作机制框架已基本建立。
四、坚定不移加强法律监督,坚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60件78人,不捕率24.84%,诉前羁押率降到32.45%,排全市第一;不起诉79件116人,不诉率18.56%,同比增加4.4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447件552人,适用率94.0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54%。加强“两项监督”,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漏捕3人、漏诉4人,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1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3件3人,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3人次,8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减假暂”案件专项检察活动,牵头与其他3家政法单位制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类案办理;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向县司法局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份。
民事检察不断强化。依法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件,合力维护社会公正。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生效裁判案件,积极释法说理,支持法院的正确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办理了我县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依法出庭支持脱贫户温某向其父亲索取抚养费,通过该案向不负责任的父母宣示抚养子女是应尽的法定义务。
行政检察更加扎实。开展土地违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对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的土地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建议。通过背靠背协商、详细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当事人均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与县司法局合作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不断凝聚化解合力。
公益诉讼检察创新推进。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68件,办案数量同比上升50%。不断巩固和完善传统领域案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7件;积极拓展新领域案件,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案件41件,占总办案数60%,成功办理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判决被告承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惩罚性赔偿责任公益诉讼案。强化机制创新,聘请县人大代表、社区负责人等13人为公益损害观察员,该项创新举措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认可;聘任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的3名专业人才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进一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举办“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现场宣传活动,有力提升了公益诉讼检察社会知晓度。县人大专门听取了我院公益诉讼检察专题报告,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对标先进持续固本强基,强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立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建4个专班,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力求突出亮点,办理的陈某职务犯罪案,被列为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庭审观摩案例,2名干警被选树为县政法标兵。结合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的风险点,建立对应工作机制3个,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实现长效化、制度化。经过整顿,全院干警精神风貌、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先后开展诉讼档案归档自查、司法规范自查整改等多项活动,确保干警依法规范履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干警在岗在位、政治理论学习等情况开展督查,有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抓好“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35件。
大幅提升综合保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财物市级统管工作精神,配合做好基数上划、经费保障、资产清查、非税管理等方面工作,已完成财物市级统管。顺利完成统一应用业务系统从1.5版升级到2.0版,高标准建成全市首个规范化检察听证室,对院内大楼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作专题报告、全面报告4次,认真研究县人大到我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时提出的要求,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70余人次,参与检察监督活动、案件听证会等20余场。持续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59条、法律文书470份、重要案件信息46条。坚持做好宣传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发布原创信息200余篇,被人民网、正义网、检察日报等媒体采用70余篇,一篇通讯稿被江西检察强国号采用。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一年,我们的检察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确立的奋斗目标、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和不足。一是聚焦服务大局的法律监督覆盖面仍需要拓展延伸,服务社会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缺乏特色亮点品牌,在检察品牌创建上成效还不够明显,身处山水武宁生态福地,始终没有形成特色品牌。三是部分检察干警还未完全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勇争一流、争创示范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意见》精神,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立足武宁、放眼长远,全面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责,着力打造“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示范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院,“功能齐全,保障有力”基层建设示范院,全力唱响“忠诚、务实、担当、创新”的“检察蓝守护山水绿”先进文化品牌,努力为“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不忘初心,用忠诚凝聚强大理想信念,打造“建设一流队伍”示范院。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加强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高质量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强化检察科学管理,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以“求极致”精神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二是牢记使命,用务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造“争创一流业绩”示范院。坚持能动检察,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着力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刑事检察品牌建设,大力打造司法救助“暖心检察”和未检“红心向阳”品牌。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民事违法调解、虚假诉讼、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突出落实与县司法局联合签署的《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更大进步。认真履行公益诉讼“4+5”法定责任,始终将食品药品安全等4个传统领域作为办案重点,积极、稳妥办理妇女权益保障等5个等外领域案件,确保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三是胸怀大局,用担当守护武宁青山绿水,打造“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院。紧紧围绕生态强县战略部署,探索“刑事检察+环保”工作机制,将生态修复赔偿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建立履行生态修复赔偿从宽处罚机制。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线索移送、案件协作配合力度,加大对非法采砂采矿,非法狩猎、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环保”专项活动,针对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尾矿污染等涉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保护问题,加大勘查取证力度,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大力推进“检察+环保宣传”,充分利用生态案件公开听证、“巡回公诉”等形式开展环保宣传,以“诉”的方式扩大环保群众基础。
四是戮力同心,用创新谱写事业新的篇章,打造“功能齐全,保障有力”基层建设示范院。紧跟最高检“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建设,认真落实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全省推广试运行动员部署会精神,落实好技术力量、人员辅助、设施资源等关键保障措施,用大数据为检察履职提供更高科技支撑。着眼办案需求,加大对重点工作保障力度,适时购置或联合开发对接2.0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辅助办案设备。充分发挥现有检察科技设施效用,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推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县信访部门和其他政法机关信访系统互联互通,共同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治理;积极探索公开听证+网络直播模式,对群众反映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努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各位代表,目标定才能方向明,方向明才能步子实。2022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全力以赴推动武宁检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为“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