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图片新闻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检察风采  丨  理论研讨  丨  媒体播报  丨  以案说法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伪造励志人设 环环相扣布下骗局
时间:2022-12-12  作者:赵东颖 田丽丽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讯(通讯员赵东颖 田丽丽)积极创业、起早贪黑、辛勤工作……一女子在朋友圈精心包装人设,博取同情和共鸣,但实则都是为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刻意编造的虚假内容,且这些内容仅对被害人可见。近日,经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我一直以为她是一名乐观向上的女孩,远离家乡独自带着几个月大的婴儿生活,也未能改变她积极的生活态度。”被害人曾某说。案发前,曾某在其经营的饭店与王某相识,通过王某的朋友圈,发现二人在生活和工作中有众多相同之处:感情生活不顺利、异乡创业艰难等。通过微信聊天,曾某将王某视为闺蜜,万万没想到,这些都是王某精心设计的骗局。

为了让曾某产生同情,王某盗取他人朋友圈的内容,并把朋友圈设为仅对曾某可见,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婚前被男朋友抛弃、发现怀孕后毅然生子、离开家乡的舒适圈独自带娃在外地打拼的励志女性,使曾某在感情上同情王某,在事业上羡慕王某。王某看“火候”已到,就注册了两个新微信号,用其中一个微信号和自己的微信聊天,伪装出其已进军物流行业、资金可以快速回笼等假象,并将上述内容发布到朋友圈。之后,王某劝说曾某和她一起做物流生意,投资稳妥、回报快。在曾某有投资意向后,王某就开始以租办公室、租库房、找律师拟定合同等理由要求曾某多次转账,共计20万元。曾某产生怀疑后,王某又用另外一个新微信号伪装成公司会计和曾某聊天,编造理由来说明公司财务状况运行平稳,以此稳定曾某情绪。

王某被抓后,拒不承认自己的诈骗行为,后又称自己被他人胁迫。经查证,王某的理由均是编造的。在众多证据面前,她终于承认为了个人消费和偿还债务而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九江市武宁县协和大道62号 邮编:332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